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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玛瑙饰品地方标准付诸实施
 
珠宝资讯  加入时间:2008-6-10 9:01:46  宝玉石周刊
      本报讯 福建省玛瑙饰品地方标准于5月20日起实施。据悉,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福建凡是没有合格证的玛瑙饰品一律不得上柜。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可向商家索取合格证或相关鉴定证书。
      福建玛瑙饰品加工已有20多年的历史。虽然发展迅速,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玛瑙饰品加工销售市场较为混乱。担忧不仅存在于加工环节,也存在于销售市场。据福建省质监局介绍,市场上销售的玛瑙饰品70%是不合格产品,这些饰品没有规范的外包装,也没有权威部门的合格认证。不少玛瑙业主自认为自己的产品就是A级,有的甚至以次充好。另外,由于此前没有一家玛瑙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玛瑙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后,经常被当成“三无”产品受到查处。
      “国内玛瑙产量不多,多数靠进口,福建人则基本垄断了国内玛瑙原料。”据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长王乃珠介绍,福建是玛瑙饰品主要加工地,玛瑙饰品交易繁荣,玛瑙饰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对规范福建省玛瑙饰品的加工和销售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标准规定,每件玛瑙饰品都将有自己的合格证,并将标明厂名和厂址。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可向商家索取合格证或相关鉴定证书。
    据了解,标准还根据玛瑙饰品外观质量,将其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其中,优等品要求原色饰品应晶莹剔透,同层颜色须一致,无杂质,而合格品要求表面光洁,无明显加工痕迹。若消费者在购买玛瑙饰品时怀疑产品的质量,可凭销售时附带的鉴定证书或合格证到检测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达不到相应的品级,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姜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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